2020年堰桥高中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根据堰桥高中大宗物资采购招标管理有关规定,堰桥高中对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
二、招标时间:2020年3月
三、品种、供货时间和使用量
1.品种:粮油类、肉类、冷冻制品、禽蛋、蔬菜类、调味品类、预包装食品(面包)。
2.供货周期:2020年4月---2021年3月。
3.使用量:按用餐学生1800人(一日三餐)和教职工210人(一日三餐)提供食材(大约),结算以招标方实际用量为准。
4.送货地点:堰桥高中校区(惠山区堰桥东路2号)。
5.供货时间:每天早上7:00之前送交学校食堂,有些品类的送货时间由食堂安排。
四、投标资质
1.投标单位须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
2.提供投标单位法人身份证明;
3.提供投标委托书、投标人身份证明。
五、产品要求
1.大米必须符合国标(2012)三级以上标准,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食用油符合《食品国家安全标准食用油(GB2716—2018)》;
2.猪肉类、禽蛋类、冷冻制品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证明(注:鲜货送货时,检疫证每天同行、冻货每批次必须送检疫证明);
3蔬菜应新鲜、水分适中、干净,每一批次必须提供农药残留检测报告。
六、公告发布
按招标相关规定,要求每类原材料至少有3家供货商投标,我校于2020年3月24日至3月26日在学校网站上发布第一次招标公告,若在该时间段内投标数量不够,将于2020年3月27日至29日发布第二次公告,若投标供货商数量仍不足3家,以第二次投标为准进行评标。
七、咨询办法
1.疫情期间不接受现场咨询,请满足投标资质的供货商在3月25日9:00—11:30进行电话咨询。
2.联系人: 王老师 许老师
联系电话:0510-83570181
八、投标书的编制与递交
1.提供资质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填写投标报价单(见附件1),以下为报价指定品种及规格:
新大米:500克
食用油:非转基因金龙鱼大豆油(5L)
猪肉类:去皮夹心、大排、草排 (500克)
禽 类:白条鸡 (500克)
冷冻类:80鸡腿、鸡排 (10千克)
禽蛋类:普通鸡蛋(500克)
蔬菜类:土豆、苋菜、毛笋、青菜 (500克)
调味品:海天老抽(1.9升)、莲花无盐味精(1千克)、白糖(50千克)
预包装食品:5元面包
将上述材料密封后送达堰桥高中总务处(不接受快递),同时应在封袋上写明投标单位名称、投标品类和联系电话。(投多个品类的应分类别密封,不得混投)
九、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样品以及投标保证金
1.投标单位在投标时,须提供投标单位企业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由发标方留存。
2.粮油类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书的同时,须提供相关投标样品(贴好本企业标签)。其中样品大米1公斤/品种,5元面包样品,中标后由发标方封存,作为货物验收的标准。
3.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书的同时,须缴纳伍千元投标保证金(现金)。
(1)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投标保证金不退。
(2)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按规定签订合同后,作为中标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和送货押金。
(3)投标单位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投标保证金不退。
(4)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结束后无息退还。
十、评标办法
1.因疫情防控,本年度的招标单位不到评标现场。由学校采购领导小组进行评标后对中标单位进行电话通知及预约时间签订合同。
2.对资格进行符合性评审。
3.投标书包括样品质量及对应的投标报价。符合供货标准,低价优先中标。
十一、付款方式
所供原材料经食堂验收、使用确认无质量问题后,采取月结方式,由供货方开具正式发票(必须开通对公账户),经转账付款。
十二、投标须知
我校食堂大宗原材料实行“资质准入、分类管理、竞争报价、调剂采购、分批送货、统一结算”的管理办法。
1.凡中标的单位在签订合同后即为潜在供货商,可参加竞争性报价。
2.分类管理:
(1)粮油类、调味品类首次报价后,每一次进货报一次价,价格按市场机制浮动,价优者优先供货。
(2)猪肉制品、禽蛋、冷冻制品、蔬菜等一周报价一次,价优者优先供货,原则上价格一周不变,如遇市场价格波动较大时,可重新报价或实行价格谈判,价优者优先送货。如供应商因供货量不能保证供应则由次低价供应商供货,以此类推。
3.如果在一次报价后没有继续报价,又没有停止合作的说明,则视为同意按上次的报价供货。
4.投标报价包括成本、包装、运输、上下力、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规费以及所有风险。
5.原则上可以投多种品类,但应在经营范围内。
6.投标书一经招标单位接收,不得要求更改。
7.评标结束后将在学校网站上公示结果,对未中标的投标单位,发标方不作任何解释工作。
8.中标单位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发标方除全部退货外,将立即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十三、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地点
1.截止时间:2020年3月26日13:00~16:00
2.投标地点:堰桥高中总务处(惠山区堰桥东路2号)
联系人:王老师 许老师
联系电话:83570181
3.评标时间:2020年3月27日
附件1:报价单